台灣的塑膠生產原料高度仰賴進口,為促進國內塑膠循環利用暨廢棄物減量,環保署鼓勵產業於包裝摻配塑膠再生料,節省新料所需的石化資源,並跟進國際環保趨勢,預期2025年塑膠包裝再生料使用比率達25%,使用量可增加約7.5萬公噸,貢獻減碳效益約15萬公噸。
為此,環保署已於2022年底訂定「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」,優先針對化粧品、動物清潔保養用品、清潔劑、潤滑油等塑膠再生容器,建立審查機制,包含確認再生料來源、品質及添加比例,使國內業者有規範可遵循。
目前,台灣已有多家業者投入再生料使用,並自主參與塑膠再生成分含量審查作業。期望此機制能夠活絡國內塑膠再生料市場,促進產業循環利用轉型,並鼓勵更多企業體現社會責任及永續目標。
政策新知1:「網購包裝減量規定」 7月起上路
台灣網購型態持續成長,為避免大量包材廢棄物產生環境問題,環保署公告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明訂網際網路零售業所使用的包裝材料,不得使用PVC材質;紙類包材需添加回收紙達90%,塑膠類包材需添加再生料達25%,將於7月份起正式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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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、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三條第二項。
●訂定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台灣網購型態持續成長,為避免大量包材廢棄物產生環境問題,環保署公告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明訂網際網路零售業所使用的包裝材料,不得使用PVC材質;紙類包材需添加回收紙達90%,塑膠類包材需添加再生料達25%,將於7月份起正式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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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、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三條第二項。
●訂定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政策新知2:「生物可分解材質免洗餐具」8月起限制使用
為避免「生物可分解塑膠」影響既有回收體系,並進一步減少免洗餐具用量,環保署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公告事項第二項草案,即將於8月份上路,未來公部門、公私立學校、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、量販店、超級市場、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速食店、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場所,將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材質免洗餐具(PL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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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。
●修正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公告事項第二項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。
為避免「生物可分解塑膠」影響既有回收體系,並進一步減少免洗餐具用量,環保署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公告事項第二項草案,即將於8月份上路,未來公部門、公私立學校、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、量販店、超級市場、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速食店、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場所,將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材質免洗餐具(PL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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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。
●修正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公告事項第二項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。
新聞引據:行政院環保署環保新聞專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