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,歐盟排放交易體系「EU ETS」是對歐盟境內的企業排碳進行管理。歐盟為了防止歐盟內部的企業為了逃避ETS管制將工廠移到歐盟境外,進而造成碳洩漏 (Carbon Leakage)的發生,碳洩漏不但無法造成歐盟想要實施總體減碳的目標,反而有可能因此增加了全球排碳量。
為了防範企業的碳洩漏,歐盟在今年5月17日生效了CBAM法案,CBAM全名是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CBAM)。俗稱「碳關稅」,因為是對進口到歐盟的特定產品進行費用徵收,第一階段徵收產品包括: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、氫、電力。為了達到2050年能夠達到不再增加溫室氣體總排放的「碳中和」(carbon neutrality)目標,歐盟CBAM法案於,2023年10月1日起開始進入過渡期,並在2026年開始實際徵收費用。
如前段所提CBAM實施會對台灣造成哪些影響呢?CBAM第一階段徵收產品包括: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、氫、電力。而依據台灣出口到歐盟的資料,台灣受到CBAM影響的產品主要集中在前面兩類:鋼鐵及鋁的產品。其中,稅號7318的螺釘/栓(扣件)是受到CBAM影響最大的產業。這些產業主要集中在高雄岡山的螺絲、扣件聚落,約佔台灣出口到歐盟的1/5外銷重量。
被CBAM第一階段徵收的對象,必須開始量化計算本身的碳排放數據
包括下列的排放管制範疇:
➊ 直接排放(含製冷、製熱) ➋ 間接排放(僅算電力消費)
這方面企業可以參考ISO 14064-1:2018的組織碳盤查方法學進行計算。並每年將單位產品排碳量進行彙集,培養公司特定人才每年將公司的“製程總結 ”與“產品總結”資料申報到歐盟的CBAM網站。
值得注意的是歐盟計畫在2030年之前將CBAM徵收的範圍涵蓋受「EU ETS」約束的所有產品類別,包括:聚合物、化學品、紙張及紙漿、礦物油等產品,如果是相關產業的朋友需要密切注意CBAM動態、提早佈局。
若自家產業或產品是現在或未來要進口到歐盟的朋友
《回收再誌》建議可以做以下各項準備:
- CBAM等碳議題會在未來日趨重要,提早了解和讓企業上下熟悉相關規定將會變得不可或缺。
- 如果是第一階段納管的產品需要在2024年1月底前須完成第一次申報,未來的申報將以「季」作為單位。
- 申報CBAM並不是給報關行一個碳排數字,而是有繁雜的步驟進行申報,需要有專責人員負責了解和實行申報。
- 2024年到2025年有兩年過渡期,可在此時期盤點資源和調整製程和供應鏈
- 可調整產線,將效能較高的產線專責歐盟產品,降低碳排放數據。
- 未來出口到美國的產品將有可能受到《清潔競爭法案》CCA的管制,企業也需要持續關注與了解。
希望各位朋友在面對未來低碳、零碳的浪潮中可以調整步伐,在2050年淨零排放前找出風險和機會走出台灣競爭力!